日前,公安部决定,在1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员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许可服务,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制“放行服务”改革,提高“互联网交通管制服务”水平。记者了解到,江西已被列入第二批推广电子检测标志。自6月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已经电子化,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收到的车辆不需要粘贴纸质标记。
江西分两批在全国推广,并被列入第二批。
第一批推广安排:从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将实施电子检测标志;
第二批推广安排:从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将实施电子检测标志,实现全覆盖。
检验标志电子证书使用网上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申请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证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发放检验标志时,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并通过信息系统推送。机动车车主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通管制12123”手机应用程序直接查看和下载使用。
免检6年的车辆可直接在线申请检验标志电子证书。
对于仍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证书,车主可直接在线下载使用。
如果检验标记的纸质证书丢失或损坏,无需申请更换检验标记,但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果需要接收检验标记的纸质证书,可以邮寄或交付给车管所。(记者朱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