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欺诈和保险欺诈的最高奖励是10万元。
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照顾好人民群众的医疗救助金,近日,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南昌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欺诈行为。一经核实,举报人将按核实金额的一定比例获得奖励,每起案件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
定义四种保险欺诈
《细则》定义了四种欺诈和保险欺诈。其中,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和保险欺诈包括:编造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件和单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向被保险人提供虚假发票;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应当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用卡记账服务;名义上住院;交换药品、消耗品、物品、诊疗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其他欺诈和保险欺诈行为。
涉及指定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和保险欺诈包括:盗窃社会保障卡和其他医疗保障身份证件,为被保险人提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被保险人兑换药品、消耗品和物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用卡记账服务;为被保险人虚开发票和提供虚假发票的;指定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其他欺诈和保险欺诈。
涉及被保险人的欺诈和保险欺诈包括: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医疗保险证明转借他人治疗或者将他人医疗保险证明作为虚假医疗名称的;非法使用医疗安全身份证件、服用药品和消耗品等。非法牟取暴利;涉及被保险人的其他欺诈行为。
涉及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和保险欺诈包括:为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涉及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和保险欺诈。
《细则》明确表示,如果举报人的举报经核实属实,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或避免因举报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也符合医疗保险部门事先未掌握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或证据的要求,举报人选择举报可以获得奖励。
举报人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收到奖励。
《细则》明确了举报奖励要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为基础,医疗保障部门要按查实的欺诈和保险欺诈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
举报和核实的诈骗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至300万元(含)以上或3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核实数额的2%、1.5%和1%给予奖励。如果奖励金额低于500元,举报的欺诈和保险欺诈不涉及货物价值或罚款金额,但举报属实,将给予精神奖励。
其中,如果举报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奖励比例可提高1个百分点;举报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
《细则》明确表示,市、县(区)医疗社会保障局将在举报事项核实和解决后15个工作日内将案件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市、县(区)医疗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并愿意接受举报奖励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书面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应当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确认手续,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和真实姓名的银行账户信息等有效证件。如果他/她在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任满,南昌晚报,艾南昌特约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