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防疫措施不会停止;另一方面,打击犯罪和邪恶的努力不会停止。今年以来,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全省检察机关精心部署,与时俱进,以“一亿”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专项整治质量提升。1月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7起,138人,公诉案件198起,1061人,审结率98.8%。
坚持高压,加快进度。
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154件犯罪案件中,除13件因疫情防控而延期或延期外,其余案件在一个月内结案,平均办案时间为27.1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0.7天。
速度的背后是案件处理机制和模式的优化。全省检察机关继续保持专项打黑除恶高压态势,积极探索特殊时期办案新模式,通过远程提审、视频咨询等灵活办案方式加快办案进度。
2月21日,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为六个方面:加强法律监管,加大“打伞”和“开源”力度,深化行业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实施项目化管理。
《关于落实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年3月2日,该计划要求组建一个专门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处理小组,明确14项重点任务,并将打击犯罪和邪恶的专项行动扩展到信息网络领域。
3月18日,举行了一次电视会议,宣传该省三级检察院打击犯罪和邪恶的特别行动。会议提出了22类59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办案检察人员的职责。
我们将密切关注已经进入审查和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的黑色和邪恶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将于2019年底对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进行清理,建立一个月未立案案件台账,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案件进展。
全面落实各方牵头办案制度。各级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将负责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犯罪案件,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硬性指标。今年,省检察院督办了第七批涉黑涉恶六大犯罪案件,全部由厅级干部牵头。
不浪费不垂直,严格遵守底线
我们如何提高处理案件的效率,同时确保不浪费或忽视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严格遵守案件质量底线,在事实和证据问题上不打折扣。
这是黑与恶的罪行,不是黑与恶的罪行。各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不仅充分考虑控制犯罪的需要,不使用起诉标准代替逮捕标准来防止逮捕的发生,而且增加了对拘留必要性的审查,以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对涉及黑人犯罪的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既坚定又有力,并遵守法律的证明标准。对于不涉及逮捕或起诉的涉黑涉恶犯罪,实行立案审查制度,不批准逮捕或起诉的决定应同时报送省检察院备案审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人1起,未起诉案件10人3起,未逮捕案件7人,未起诉案件17人。
处理化学文摘的监督
检察机关在瑞昌市查处熊牟金等19人案件时,发现该组织长期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伪造贷款材料,骗取银行巨额信贷资金,将资金用于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立即向金融办和相关银行提出建议,指出银行贷款业务管理中的五大漏洞,并提出三项检察建议,均被接受和答复。
为促进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分析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寻找行业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753条检察建议。 指出了10个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897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552项堵塞系统、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收到了510份整改落实回复。
“接下来,我们将围绕依法严惩、连根拔起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各项检察职能与反腐倡廉工作高度融合,加强源头控制,将检察权纳入长效和长效控制省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说。(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