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中信银行正式回应脱口秀演员迟子建的微博报道,称虹口支行非法获取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是为了“与大客户合作”。中信银行承认员工没有严格遵守规定,并向池子郑重道歉。
近年来,披露存款人和用户隐私的新闻时有报道。没有严厉的惩罚,就没有保护。只有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严惩涉案机构和人员,才能消除根源,保障存款人的安全。
目前,虽然中信银行已经按照规定对相关员工进行了处罚,并解除了分行行长职务,但如果相关行为构成犯罪,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池子质疑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信银行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客户信息安全的行为已经受到监管的“钳制”,有可能引发调查。《商业银行法》第29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时,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计息、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监管部门的一贯态度是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认真执行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将保护客户信息作为重中之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公开表示,将始终坚持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根据《商业银行法》制度,中国保监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考虑在一段时间内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直至其任职期满,同时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其任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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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中信银行正式回应脱口秀演员迟子建的微博报道,称虹口支行为了“与大客户合作”,非法获取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中信银行承认员工没有严格遵守规定,并向池子郑重道歉。
近年来,披露存款人和用户隐私的新闻时有报道。没有严厉的惩罚,就没有保护。只有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严惩涉案机构和人员,才能消除根源,保障存款人的安全。
目前,虽然中信银行已经按照规定对相关员工进行了处罚,并解除了分行行长职务,但如果相关行为构成犯罪,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池子质疑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一事件背后,更值得关注的是中信银行非法经营的“合理解释”。池子表示,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将直接以个人名义打印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并将其提供给第三方解释为“满足大客户的要求”,而没有任何司法机关的授权和法律调查程序。迄今为止,中信银行在其公开回应中没有否认这一点。
作为存款人,请放心将血汗钱存入银行,其实质是对银行的信任。为所有客户保密是银行的基本原则。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是银行的基本义务。银行必须确保每个客户都能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保护权,不能根据客户存款的多少区别对待其合法权益。然而,中信银行虹口支行认为“与大客户合作”是披露储户个人信息的合理理由,允许“大客户”践踏和侵犯“小客户”的合法权益。这种唯利是图、无视商业道德的商业逻辑令人不寒而栗。一旦“大客户第一”的思想成为默认的潜规则,无序和失范将变得不可避免。
尽管中信银行表示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制度”,但“中信银行与大客户合作,从小客户那里获取信息”的事件应该给整个银行业敲响警钟: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银行间的竞争压力日益加大。但是,坚持法律底线,坚持商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把存款放在第一位是绝对必要的。
一旦重绩效、轻合规的不良趋势蔓延和盛行,必将给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巨大风险。近年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直是中国保监会的重中之重。合规管理是银行业运营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监管机构反复强调的内容。中信银行虹口支行违规提供客户信息,不仅“反映了部分机构制度执行不到位”,也暴露了中信银行部分业务规范操作流程存在漏洞,部分行长和员工缺乏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也反映了中信银行内部管理缺位。
只有牢记“诚信”,我们才能保持信念。对于中信银行来说,加强行为约束、加强内部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措施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朱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