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27件,判处罪犯673人。
南昌新闻网消息6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南昌市检察院诉杜谋谋等10起典型土壤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自2016年以来,南昌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437件,其中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7件,判处罪犯673名。
出版环境资源试验典型案例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审理了10起典型的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环境污染、非法采伐、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
以“南昌市检察院诉杜谋谋、郑谋谋等八人土壤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为例,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土壤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前公示、案件调解、案件后监督等程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对检察机关支持或直接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方式的探索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希望通过发布一些典型案例,为环境资源案件的依法审判提供一些示范和指导,进一步传播环境正义理念,提高环境正义水平,打造南昌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新局面。”介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洪刚。
据悉,从2016年至今,南昌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1件,审结案件227件,判处罪犯673名。共受理了62起涉及各种环境资源的民事案件,58起结案。共受理158起环境和资源行政案件,152起结案。共受理社会团体提起的2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的5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着力推进环境资源试验专业建设
"绿色生态是南昌鲜明的城市特色和发展优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平表示,近年来,南昌市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培育环境资源审判特色。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运用司法手段为南昌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环境资源案件具有责任交织、利益交叉、知识交融的特点。要在建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基础上,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执法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确保环境资源案件的高质量、高效率审判。
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办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非诉讼执行案件的种类和范围,以确保环境资源案件能够集中管辖。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11个县区法院都成立了环境资源法院、合议庭或专业小组,基本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全覆盖”。(南昌日报记者黎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