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人民社会工作厅了解到,我省公开征求意见《江西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与选人用人制度挂钩,以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需要,鼓励人才流向重灾区和基层单位。
建议设立两类专业职称
全省农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
据了解,我省拟设立全省农业技术人员两类职称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全省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适用于在全省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的农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适用于在县乡以下一线农业和农村以及各类农业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的农业技术人员。
全省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分为五级,即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和成员级。这些名字是高级农学家(高级动物牧师、高级兽医和高级水产技术员)、高级农学家(高级动物牧师、高级兽医和高级水产技术员)、农学家(动物牧师、兽医和水产技术员)、助理农学家(助理动物牧师、助理兽医和助理水产技术员)和农业技术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分为三级,即高级、副高级和中级。这些名字依次是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基层高级农艺师(基层高级动物牧师、基层高级兽医和基层高级水产工程师)、基层农艺师(基层动物牧师、基层兽医和基层水产工程师)。
同时,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国家兽医资格考试并获得兽医资格的,视为具有助理兽医职称,可作为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从而减少重复评估和社会就业成本。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
适当放宽学历,对论文没有硬性要求
在评价标准方面,要注重对农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的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的考核,突出农业技术人员对绩效成果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性贡献的虚假名称。重点是评价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和解决实际问题。专利成果、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规范、检验测试风险评估报告、项目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等。都被视为绩效考核能力的成就。
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将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突出评价有代表性的成果,重大原创研究成果可以“一票决定”。对于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新思想、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民培训及其参与农业和农村管理服务将作为审查的基础。探索构建反映市场和社会认同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根据不同农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对全省农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分类,研究制定《江西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和《江西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全省农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和评价农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人才流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优化基层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增加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农业农村一线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为农业技术人员参与高级职称评审创造条件。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定、定向使用”机制,获得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人员只在基层单位就业有效,流向非基层单位的,应在获得全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后方可就业。(南昌日报记者张平、邹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