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江西京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瑞昌市鑫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就本项目公众参与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瑞昌新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筑的本质:新建筑
4.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中小企业南园路北侧、企业一路东侧地块
5.项目投资:2.2亿元
6.建设规模:新建3条再生合金铝锭生产线,新增25-90T再生天然气反射炉、破碎机、抄灰机、铸造线、摄谱仪、制氨机、冷干机等生产测试设备,形成年产15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昌新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瑞昌市码头镇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
联系人:许
电话:15270186777
三、负责评估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鉴定人:江西京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联系人:召公
电话:0792-8159861;电子邮件:JX_JINGRUIXIANG@163.com
(四)舆论形式
如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下载附件,并按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事项的意见或要求不属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意见表的方式方法
如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按要求给予反馈,未经允许,您的个人信息不得向公众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瑞昌新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