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新关区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环境组发布《南昌市游泳场馆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南昌市各类体育场馆(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商业体育场馆(包括游泳场馆))的恢复要求。只要体育场馆做好防疫准备,可以向所在地县体育行政部门申请恢复工作。
《通知》明确提出,要整体推进疫情防控和恢复工作管理,坚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放场馆的管理原则。能够实现空气流通、避免人群集中等恢复工作条件的体育场馆(包括游泳场馆)应当重新开放,全面开放,加快全市体育场馆恢复工作。
各县区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场馆恢复工作的指导,鼓励探索落实“备案通报承诺与重点场馆检查并重”的机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认,加强事后监管。
在满足《体育场所疫情期间开放运营备案表》要求的基础上,游泳场馆的开放应遵循以下防疫要求:游泳池应配备循环水净化消毒设备,并能满足水质处理要求。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应保持完整、完好,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并做好记录。控制一个疗程的人数,早晚各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更衣室、浴室等公共区域应定期消毒和通风。普通拖鞋、毛巾、游泳圈等物品不应使用,以免交叉感染。
各类游泳场所要切实承担落实各项防疫控制措施的主要责任,强化防疫控制工作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经营游泳场所的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备案,或者不履行恢复工作承诺,或者防疫控制不力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据了解,我市游泳场馆也在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准备恢复工作。“我们每天进行三次以上的测试,以确保游泳池的水质始终符合各种国家标准。”江西奥菲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的水质管理员闫海涛告诉记者,他经营着——长南体育中心游泳馆。南昌国家体育中心游泳馆和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也在积极筹备恢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通过所有场馆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此外,所有游泳场馆将开放在线预订平台。在开放期间,场馆将采取流动限制措施,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南昌晚报,南昌爱情客户记者徐磊杨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