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环保大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南昌市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以下简称禁区),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生效。2019年,南昌的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35微克。自2018年以来,南昌连续两年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南昌是中国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唯一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省会城市。
据了解,到2020年,南昌市PM2.5平均浓度将比2015年下降14%,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从2015年开始,南昌市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排放量将分别减少24%和6.01%。
禁止区域的具体要求:
(1)机械类型:本通知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配备柴油发动机的施工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打桩机、叉车、旋转挖掘机等。
(2)禁区范围:长江沿岸由长东大道、长南大道、米生大桥、祥云大道、盛丰高速公路、空木湖大道(一环路)、英雄桥、北大路围成的区域,总面积215平方公里。
(三)市政维修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禁区限制。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和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户(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空气污染物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拒绝。
(5)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精确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对于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排气控制装置运行正常且排放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免于监督泵送试验。(记者刘星,实习生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