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推出了《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我省坚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预算管理、责任分担、信息系统、经办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七个统一”,实现省级基金统一收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省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统一的省级基金制度,以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基础,以统一的省级基金收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支撑,以基金监管为保障。
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基金预算和管理。各地不准为企业职工推出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本省跨市县(区)流动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不予转移。
推进“网络社会保障”建设
我省提出统一资金收支管理。全省资金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和核算。
统一基金省级预算。省级基金预算是指统一编制的省级基金预算。
统一分担责任。强化市、县(区)政府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的主要责任。
统一信息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省级数据集中管理、业务与财务无缝衔接、实时在线处理和全省综合监管。加快“互联网社会保障”建设,建立多渠道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与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政府服务网络和“甘福通”对接,实现一窗口申请受理、后台审核、网上网下协作、基础申请支持、全程监督和辅助决策分析的办理服务模式,有效支持省级资金统一筹集、统一支持和准确管理。
统一保险登记、治疗等办理手续
由我省提出,统一办理服务管理。建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规范管理体系,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审计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完善行政、办理、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资金归集、权益记录、转移接续、支付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按照“一网一局”和“一物一导”的原则,印发了全省统一的业务办理程序。
统一性能管理。实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我省建议严格执行延期付款审批程序。参保单位符合延期缴费条件,需要延期缴费的,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