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根华用行动诠释了“一个承诺和一个女儿”,赢得了第六届南昌道德模范称号
“我向叔叔保证,只要我在一天,我就有责任好好照顾我的姑姑……”在南昌县八一乡八一村,从2007年开始,因为一个承诺,村民宫根华煞费苦心地服侍他的姑姑,直到他的姑姑于2017年3月去世。龚根华解释了“一千块钱的承诺”的内涵和“发扬家庭作风,弘扬风俗习惯,弘扬社会道德”的良好氛围。2019年,龚根华荣获第六届南昌道德模范称号。
像你妈妈一样照顾好你阿姨。
龚根华,67岁,是八一村的一名普通村民,以务农为生。他的妻子在早逝后留下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为了抚养孩子,他既是父亲又是母亲,过着非常贫困的生活。龚根华的叔叔和婶婶住在村子的北边,离他家不远,没有孩子。2007年的一天,龚根华的叔叔因病去世。临死前,他一再要求宫根华好好照顾他的姑姑。宫根华立即同意了,并说他会像照顾母亲一样照顾他的姑姑。
2009年6月,81岁的阿姨在做家务时不小心弄断了背上的琵琶骨,龚根华急忙将他送往医院治疗。经过抢救,虽然他的姑姑救了她的命,但她太老了,不能照顾自己。为了照顾好他的阿姨,龚根华每天都早起天黑。干完农活后,他立即赶到姨妈家,帮她梳洗、做饭、喂药、按摩、打扫院子,并照料房子旁边的几块菜地。
是当地家喻户晓的大孝子、好侄子
然而,"晚上下雨时,房子漏水,"和龚的母亲不能在这个时候生病。繁重的农活,凌乱的家务,两个需要照顾的老人.对60多岁的他来说,这不仅困难,而且无助。为了方便照顾这两位老人,龚根华带着他的姑姑住在他家。
根据两位老人的身体状况,细心的宫根华合理地安排了他的作息时间。每天黎明前,宫根华早早来到菜地忙碌起来。处理完农活后,他匆匆忙忙地回家洗衣服、做饭、帮老人梳洗、按摩,并招待两位老人吃饭。他咬紧牙关活了下来,尽管他有时感到不舒服。贡根华的老百姓的善行深受老人的喜爱和称赞,他是一个著名的大孝子和大侄子。
"我是你的侄子,照顾你是我的职责。"
2010年,龚93岁的母亲因病去世。送走母亲后,龚根华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我父母受了很多苦。现在我姑姑老了,没有孩子了。作为她的侄子,我有责任和义务好好照顾她。”龚根华说了,也做了。
2011年,龚根华的儿子结婚了。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他感到困惑,他不能给他的儿子提供一个更好的婚房。在他家人的建议下,龚根华只能在他目前居住的房子里为他的儿子安排一间婚房。在得到姑姑的同意后,龚根华把姑姑送回了她的故居。“阿姨老了,身体不好。如果有什么事,没有任何人在身边,她会束手无策……”龚根华的心里充满了自责、内疚和担忧。他不信任他的姑姑独自生活。只要他有时间,他一定会去看望他的阿姨,帮她做家务,修理房子和电器等。我阿姨喜欢龚根华的努力工作,经常建议他不要那么努力工作。宫根华总是对姑姑说:“我是你的侄子,就像你的儿子一样,照顾你是我的责任。”(邓南昌晚报,南昌爱情客串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