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碧玉)5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该厅近日与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西省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定额奖补实施办法》。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此举对促进流域上下游联合治理、联合防御的形成,打赢防污染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战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建立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促进了部分跨界水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水环境整体质量良好。《办法》明确表示,河流直接流入长江或鄱阳湖的沿江县(市、区)主要包括南昌、九江和上饶的15个县(市、区)。例如,如果与上游县(市、区)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并实施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省每年每处奖励500万元。补偿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期为2019年至2021年。
对符合配额奖励和补贴申请条件的县(市、区),省财政厅将发放配额奖励和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强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主要用于流域生态保护、水环境管理、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对于获得定额奖的县(市、区),如果水质考核达不到年度考核目标,辖区内水质恶化,或发生三级以上水环境污染事件,省财政厅将收回定额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