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常见病和慢性病的患者可以返回诊所在线。
处方方用手机一拍,就买了药。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委员会获悉,《江西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办法》明确了整个行业的准入标准,体现了我省大力发展“网络医疗”产业和实施“健康江西行动”所形成的良好态势。
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生
应具有至少3年的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根据《办法》,在网络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生和护士应该能够在国家医生和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在网络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生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在依托单位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注册,并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网络医院需要对医务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有条件的网络医院还应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值得一提的是,网上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仍然是分类诊疗,并与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相适应。
网络医院可以提供
“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办法》明确表示,当患者到物理医疗机构就诊,并且接收医生通过网络医院邀请其他医生会诊时,顾问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和处方;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看不到医生,医生只能通过网络医院为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
此外,网络医院还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名服务。在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告知患者的服务内容、流程、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合网上诊疗服务的情况,医生应立即终止网上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严禁网上医院对患者进行首次诊疗、
违反广告等行为
由于网上医院的“网上”特殊性,《办法》严格禁止以下服务:首诊患者诊疗服务;对甲类传染病(包括甲类传染病管理)、危重疾病、需要到物理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医疗器械设备辅助诊断的患者的诊疗服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其他高危药品的处方和配送等特殊管理规定;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虚假医疗信息服务、违反规定发布广告、违反规定推广保健品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医生在掌握患者的病历并确认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被明确诊断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疾病和慢性病后,可以在网上开出相同的诊断疾病处方。
所有在线诊断和处方必须有医生的电子签名,并且处方必须经过药剂师的批准才能生效。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配送。(南昌晚报,周野,艾南昌客户首席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