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委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我省知识产权审判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企业环境建设、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江西省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记者注意到,在实施意见中,不仅明确解决了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低赔偿问题,而且支持当事人使用现代技术固定证据。
推动在九江、赣州等地增设指定法院
根据实施意见,江西省将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司法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专门司法机构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继续加大南昌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在人员、财产和设备方面的保障力度。
同时,完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位一体”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加快的情况,在江西省现有三个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在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九江、赣州等地区增设指定处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进一步优化江西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布局。
此外,加强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网上立案和跨地区立案,探索巡回审判、异地审判等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方式,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支持当事人使用现代技术修正证据
根据法院的职权,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依据职权自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充分发挥公证作为知识产权案件固定证据的作用,探索建立侵权行为的公证、奖励和取证制度,有效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充分发挥专家助理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鼓励当事人申请专家助理参加诉讼,并协助当事人就专业问题说明意见。当事人难以取得外人掌握的关键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向律师发出调查令,为证据能力不足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
根据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及时性和地域性的特点,结合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举证难的现实,应完善程序规范,保护强有力的证据保全制度,提高证据保全的有效性。根据新格式、新领域的发展状况,当事人使用固定时间戳、区块链等方法以及使用远程登录技术获取的证据符合证据标准的,应当依法认定。
努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低赔偿问题
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权利人享有回报的价值理念。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为导向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加快引进专利、版权等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案件,我们将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加大赔偿金额,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努力营造一个不敢侵权、不想侵权的良好经营环境。支持权利人的合理费用,如交通、住宿、餐饮、误工、证人出庭、公证、代理等。(记者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