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4月14日电(记者赖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从4月13日起,将在省级法院建立失信者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据说,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为被执行人自愿履行法律义务提供积极的激励,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特别是为当前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提供更好的保障。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一旦人们被列为不诚实,他们将被限制旅行、投资、融资和信贷。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被执行人可以提供相应的担保或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由于他们被列入失信名单,他们的生产、经营和履约能力受到限制。其他人因防疫、控制等公共利益暂时不能履行义务。现在,在江西,这些人有机会做出信用承诺和修复信用。
信用承诺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将其列入失信执行者名单,有意愿积极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向人民法院做出信用承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暂时不发布其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是指被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名单信息,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解除一些限制措施。
“例如,如果双方达成强制执行和解,并且被强制执行的人承诺按时履行和解,他们可以向法院做出信用承诺,法院将暂停发布他们的不诚实信息;被执行人因抢险救灾、防疫等公共利益不适合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吴群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