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员工出国培训,每位员工可获得高达5万元的补贴。离校后两年内的失业大学毕业生将被纳入关键群体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账户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强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的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企业可为组织员工出国培训提供高达5万元/人的补贴。
在企业员工培训方面,《通知》明确支持企业员工参加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企业组织一线在职员工参加列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并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企业组织一线在职员工参加区、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度竞赛计划中的职业技能竞赛,并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企业组织一线在职员工参加列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并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员工在比赛期间的培训费用。
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出国培训。企业应当组织一线在职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行业紧缺人才出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实际培训费用的80%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企业员工参加安全操作培训后获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离校后两年内没有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关于关键群体的培训,《通知》明确规定,毕业前未就业两年的大学毕业生(包括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人、技术学院的高级工人、预备技师和特殊教育学院的职业教育毕业生,下同)和毕业后未就业两年的大学毕业生将被纳入关键群体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与此同时,60至65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但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以及有退休渔民、合格道德模范、符合就业培训条件的囚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重点群体,将被纳入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贫困村(非贫困人口村)领导培训的人员创业致富,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领导素质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的人员,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行“先付后补”
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通知》明确表示,企业和培训主体应积极组织学员参与职业技能人才的评价。对于符合职业技能促进行动要求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如果同一职业(工种)和同一技能水平通过初始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特殊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资格证书),则按照特殊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关于在企业中培训新的学徒制度,企业或私营非企业单位,凡在设区及以上的城市从事工匠工作室建筑项目,从事陶瓷和雕塑(工种)等传统工艺,并在招收学徒后与其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学徒协议,并每月向学徒提供生活费的,可参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或私营非企业单位获得职业培训补贴。
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免费技能培训和升级培训,重点关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行业,政府将通过项目体系向有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项目,面向在省内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工作并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为学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升级培训。培训费用由市、县(区)政府在购买服务时规定。技能培训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000元。
(南昌晚报,艾南昌特约记者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