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肩负第一责任,突出省会责任,积极探索创新,争创一流,努力引领和示范推进全省社会治理现代化,我市于5月25日发布《南昌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们的城市将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和智慧的整合。通过大力实施市级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大工程”,坚持以人为本、以项目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以实效为导向,全面推进市级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布局进一步优化、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展示省会城市在争创市级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中的作用。
党建领导工程
我市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场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全市社会治理力量动员新格局。
街道管理授权。落实街道党工委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和任免同意权、参与区域规划权、综合管理公共事务权、提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项目建议权。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评估体系和财务体系,完善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协调配合机制,督促街道以党建、治理、服务为重点。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档案升级。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资源,到2020年,20%的街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得到升级,党群服务中心将成为党领导社会治理的坚强阵地。
“红帖”增加点数,扩大面积。到2020年,建成约150个面向公众、集党建宣传、服务群众、学习教育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洪城“红岗”。
“红色财产”试点示范。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动建设,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五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创建一批“红色物业”示范点,帮助解决社区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问题。
文明促进项目
我市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为全市社会治理奠定坚实的道德基础。
开展新时代的文明实践。依托1907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成立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评选出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进典型,实现示范和引导,激活内生动力,扩大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影响和覆盖面。
开展宣传社会文明和新时尚的活动。大力推行《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限制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祭祀、文明养犬等一系列文明主题活动。增强公民的文明意识,丰富城市文明的内涵,倡导社会文明的新趋势。
深化“弘扬家风、弘扬民俗、弘扬社区风格”活动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如“赞美最美的“三种风格”主题,一系列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表演
我们将进一步促进法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市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优质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对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加强党的法律法规建设,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前置审查程序,推进备案审查全覆盖。
完善地方立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发布《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推进政府行政立法建设,通过立法研究,每年出台1至2部地方社会治理法律法规。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共律师在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
将努力促进公平正义。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改革,完善司法权监督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追究司法责任。加强“四个开放”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阳光正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审判工作。我们将继续完善专业化金融试点模式,帮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