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小云同志是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约会:
姜泉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李云根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桑海人民法院院长。
孔庆波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曹晓艳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迎群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张虹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江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周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豁免:
张广金同志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职务;
万长泉同志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姜泉同志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唐建利同志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沈章茂同志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星同志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职务;
孔庆波同志担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聘任陈南平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曹晓艳同志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