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标准,江西的“扶贫车间”将被清除
为了进一步规范扶贫研习班的认定和管理、动态监测、清理处置、跟踪帮扶等工作,有效发挥扶贫研习班在扶贫帮困中的作用,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江西近日发布《关于做好扶贫车间动态监测和后续帮扶工作的通知》。记者注意到,我省将建立扶贫工作会议台账,进行动态测试和评估。待监测和处置的扶贫车间经过6个月的监测缓冲期后,仍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进行清理。
为扶贫讲习班建立监测分类账,定期评估“三个状态”
根据该通知,符合扶贫车间条件的农村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等地方经济实体以及这些经济实体在农村设立的加工车间可被认定为扶贫车间,并在认定后纳入动态监测和管理。
对贫困车间的贫困电力生产、经营、销售和吸收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综合评价,并建立监测台账,定为正常经营、监测待处置和清理。
对于不符合标准并被评为待处置的劣质车间,有6个月的缓冲期。
对因动态监测中穷人吸收不足、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经营不稳定、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达标的扶贫车间,评估为待处置监测。原则上,待处置的待监测扶贫车间应有6个月的监测缓冲期,不能简单地“捡”和“清理”;对缓冲期进行监测后,对仍不符合标准的扶贫车间进行清理。原则上,各地应每季度开展一次扶贫车间动态监测,疫情期间每月一次。
此外,还要求季节性生产的扶贫车间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牌,标明法定代表人、生产项目、生产方式、生产周期、就业人数和生活贫困人数,并接受社会监督。在非正常启动期间可视为正常运行,正常生产监控出现问题,按照监控程序予以处置。
调整认定标准,吸收贫困人口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时间。
2019年1月,我省发布《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建议在就业年度内,对进入扶贫车间的贫困农村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的扶贫基地,与进入扶贫车间的贫困农村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的扶贫基地签订劳动合同的贫困农村劳动力,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 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贫困地区建立的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每年给予2000元补助。 每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可以获得一次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知,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发生了变化:吸纳贫困人口的累计工作时间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或者扶贫车间每个贫困人口的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作为认定标准。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完善扶贫车间政策措施,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扶贫车间贫困职工月工资为基数,分别确定贫困职工扶贫车间和扶贫车间工资补贴和就业补贴的适当比例,最高不超过省级标准。
对于吸收不良劳动力但不符合povert要求的经济实体或加工车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加强就业对接服务,引导暂时不想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到扶贫车间就业,帮助扶贫车间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对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和有困难的扶贫车间的临时经营,车间租金或资产收益可减免,待恢复生产稳定运行后征收。在扶贫讲习班的监测缓冲期内,所有政策和补贴标准将保持不变。
扶贫车间关闭和贫困劳动力退出后续就业援助
根据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车间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积极跟进因扶贫车间关闭、闲置、闲置、除名、清理等原因退出的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加强与就业输入地和企业的信息联系,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对于不能外出或离家的贫困劳动者,要加强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者,应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补贴。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实际能力,有针对性地对有培训意向和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类型的培训。
在监测缓冲期后,仍无法正常运作的扶贫车间将被清理。
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无法维持正常运转、难以恢复生产、监测缓冲期后吸纳贫困人口不足5%或不足30%的扶贫车间。
对环境污染大、违章作业、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扶贫车间,要及时清理经验证的车间。清理后,将不再被视为扶贫车间,不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同时,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重新认定,作为扶贫研讨班。(记者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