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建设厅获悉,江西省发布《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旨在推进全省旧城区住宅区改造,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效提升旧城区住宅区的功能和质量,改善旧城区住宅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实施优质“直饮水”工程
据了解,旧住宅区是指已建成很长时间(通常为20年以上)的住宅区,落后的公共设施影响了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居民强烈的改造欲望。已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将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改建)棚户区进行改造的棚户区(住宅),以及城市中居民以自建房屋为主的地区和村庄,不属于旧住宅区范畴。
在基础设施改造和改善方面,“一户一米”改造已经完成。为了便于管理,家用水表应相对集中在室外公共区域,并应位于便于观察、不结冰、不被任何液体和杂质淹没、不易损坏的地方。具备直饮水条件的城镇可以在旧居住区改造中同时开展优质“直饮水”工程建设。
排水设施,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确定小区排水系统。清理旧居住区现有排水管道和与居住区相连的市政雨水、污水管道,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旧居住区雨水、污水分流改造。
电力设施和旧住宅区应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平均家庭容量标准配置升级和旧配电设备更换,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减少安全隐患。
在供气设施方面,有条件在市政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安装燃气管道的旧住宅区,应结合旧住宅区改造,同时铺设地下燃气管道,实现“一户一表”。
旧住宅区5G基站建设
在通讯设施方面,遵循“整洁、美观、安全”的原则。结合旧居住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分类捆绑、分类穿管、分层架设等方法进行整治工作。新的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应统一设计和管理,室外和走廊应设置光纤配电箱,防止重复开挖和拉线。
旧住宅区改造应积极推进FTTH通信系统同步实施。根据城市5G通信基站布局规划的要求,旧居住区5G基站建设将同步进行。
在照明设施方面,路灯照明设施的设计本着经济、简单、高效的原则,以节能灯为主。照明和风格统一规划,以满足不同地方的具体使用要求。旧住宅楼通道内设置照明灯,照明灯采用声光控发光二极管或节能灯。
全面推广旧住宅区的废物分类
在卫生设施方面,将旧居住区纳入城市垃圾分类体系,推进旧居住区整体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居住区垃圾。根据成分不同,可分为四类:可回收、有害废物、厨房废物和其他废物。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设置分类垃圾桶。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板”,设立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垃圾分类工作。
对于没有独立劳动的旧住宅区
为完善机动车地面停车设施,首先要满足消防应急和绿色交通的要求,然后结合社区道路交通条件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优先考虑生态停车位,配置收费设施,并满足相关规范。整顿和修复公共车库和停车位原有的停车功能;添加交通标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城市(包括县城)交通等专项规划,在旧住宅区周围的道路上设置夜间停车位。
在改造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收费设施应根据旧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当地条件以及安全和统筹规划的原则,在居住区内配置或预留。
旧住宅区鼓励安装电梯
针对旧住宅小区无电梯的情况,遵循居民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等原则。鼓励安装电梯,以满足居民对更好生活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电梯的安装不得影响住宅建筑的日照、通风和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相邻建筑的照明以及建筑内外的排水、燃气和强弱电管道。
安装电梯的结构形式应重量轻,便于施工。可采用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多方案比选,选择对原结构影响较小的结构形式。旧居住区电梯安装形式应统一,外观应与居住区及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旧住宅区设置安全监控。
在消防设施方面,社区公共部分的原有消防设施应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如社区公共部分未设置消防设施,应根据相关消防技术规定尽可能增加相应的消防设施。如果旧住宅区没有消防通道,则应优化调整住宅区入口宽度、住宅区道路宽度和道路转弯半径,以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高层住宅的旧小区应清除占用消防车登高场地的障碍物,确保场地畅通,并与消防车道相连。
在安全设施方面,有条件的旧住宅区(开放住宅区除外)宜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有条件的旧住宅区应配备视频安全监控系统。在住宅区主要出入口、住宅区周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重要通道、车辆集中停放区、电梯(厅)等场所设置监控探头,进行有效的视频检测和监控、图像显示、记录和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