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从2020年到2021年,我省将力争新建(扩建)20万个公共停车泊位、4.8万个临时停车泊位、7.3万个指定道路新增停车泊位和7.2万个公共机构停车泊位,以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问题。
根据《全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将在我省修建、翻新和铺设一些停车位,以缓解城市停车困难。根据城市空间布局,各地将挖掘现有土地和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充分利用中心城区绿地,在学校地下和城市角落建设新的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设施;优先在新城区建设停车设施,推广垂直升降塔、地下竖井、地下隧道堆放、地下平面移动等新技术和新模式。同时,全国各地城市拆迁、改造和更新腾出的临时闲置地块,可优先转为临时停车场。鼓励将符合条件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在居民区周边的二级道路、绕行道路和较宽的人行道上,鼓励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同等时段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
中央城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设施将在错误的时间向公众开放。到2021年底,错时开盘价不得低于30%。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我省鼓励专业停车企业统筹管理企业、住宅小区和个人的停车设施,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共享的管理模式,促进停车产业发展。鼓励道路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和专业化管理,培育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专业停车企业,协调公共停车资源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全省将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调、非诱导支付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预约、停车诱导、便捷停车收费等功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求的作用,从而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记者杨碧玉通讯员王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