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2月30日电据中国驻伊朗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中国公民因藏红花、鱼子酱等物品逾期滞留伊朗,被伊朗海关调查处理。这些物品被海关扣押,双方被移交给伊拉克司法机关。
元旦和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中国游客回国后可能会为家人和朋友购买相关的伊朗特产。中国驻伊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伊朗海关关于携带物品出境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他们不应该携带违禁品或过量物品出境,以避免出境受阻和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伊拉克海关对携带几种主要物品的规定:
(1)藏红花和干果
可携带不超过100克藏红花和10公斤干果。
(二)鱼子酱
鱼子酱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有发票)购买,鱼子酱不超过125克。
(3)地毯
只能承载不超过20平方米的地毯。地毯不能有特殊的民族和历史价值。地毯严禁携带至伊拉克、叙利亚和沙特阿拉伯。(4)“货币”不得超过5,000欧元或等值外币。如果超过5000欧元,它需要向伊朗海关申报或签发银行证书。不超过500万伊朗里亚尔被带出该国。
(5)金银
最多可以携带150克黄金和3公斤银饰作为个人物品出境,但不能具有特殊的民族和历史价值。如果珠宝镶有钻石、蓝宝石和绿宝石,总重量不应超过1克拉。(六)文物在国外携带文物、艺术珍品、手稿、书法作品和珍贵硬币等具有重要文化、艺术和考古价值的物品是违法的。
以上相关规定根据德黑兰伊玛目霍梅尼国际机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详情请咨询伊朗机场、海关等部门。
(原标题:驻伊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不要携带过多物品离开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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