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思想家、比较法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为一个国家的人民制定的法律应该非常适合那个国家的人民。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适应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是巧合。”用通俗的话来说,这一表述意味着法律制度必须本地化,即必须符合一个国家倡导的价值观、继承的文化、遵循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其他因素。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总则》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为第一条的立法宗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民法总则》的宗旨和灵魂。作为民法典草案的开端,编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一般原则自然成为整部法典第一条的重要内容和整部法典的价值。
纵观整个民法典草案,草案体现了“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正义、法治、爱国主义、专业精神、诚实友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例如,变得富有和强大意味着丰富国家和人民。这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自然状态。这是中华民族的夙愿,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传统民法以交易为中心,实质上是为交易和财富创造服务。民法典草案中所包含的物权制度、契约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创造财富,积累财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通过保护私权实现富人和强者的价值目标。
另一个例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一词,它被写入民法典草案一般条款的基本原则中。诚信原则是民法的核心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之所以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以诚信为基础的契约经济。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倡导一般原则编纂中的诚信价值原则,并在物权和合同编纂的许多具体条款中建立了诚信利益导向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以营造诚信价值的法律环境。"人们没有信仰,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诚实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继承的道德传统。这也是中华民族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代表着强大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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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思想家、比较法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为一个国家的人民制定的法律应该非常适合那个国家的人民。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适应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是巧合。”用通俗的话来说,这一表述意味着法律制度必须本地化,即必须符合一个国家倡导的价值观、继承的文化、遵循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其他因素。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总则》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为第一条的立法宗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民法总则》的宗旨和灵魂。作为民法典草案的开端,编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一般原则自然成为整部法典第一条的重要内容和整部法典的价值。
纵观整个民法典草案,草案体现了“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正义、法治、爱国主义、专业精神、诚实友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例如,变得富有和强大意味着丰富国家和人民。这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自然状态。这是中华民族的夙愿,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传统民法以交易为中心,实质上是为交易和财富创造服务。民法典草案中所包含的物权制度、契约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创造财富,积累财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通过保护私权实现富人和强者的价值目标。
另一个例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一词,它被写入民法典草案一般条款的基本原则。诚信原则是民法的核心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之所以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以诚信为基础的契约经济。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倡导一般原则编纂中的诚信价值原则,并在物权和合同编纂的许多具体条款中建立了诚信利益导向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以营造诚信价值的法律环境。"人们没有信仰,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诚实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继承的道德传统。这也是中华民族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代表着强大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也体现在婚姻家庭编纂和继承编纂中。在婚姻和家庭法中,民法典草案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却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离婚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孩子有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设定一个冷静期可以有效地减少冲动离婚,让夫妻暂时走出诸如油、盐、沙司、醋和家庭事务等琐碎纠纷,冷静地考虑婚姻是否值得维持。这种制度安排符合人民司法机关长期奉行的“劝而不劝”的审判路线。
在继承法中,民法典草案增加了一条规定:“如果死者的兄弟姐妹先于死者死亡,死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该规定有效扩大了代位继承的范围,是法律与时俱进的积极体现。中国的继承法是20世纪80年代的产物。法律只规定“如果死者的子女先于死者死亡,死者子女的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然而,随着我国家庭规模的缩小,甚至出现了“丁克”和“失去独立”的情况,法定继承人的数量也在减少。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孩子的老年人经常受到侄子、侄女和其他非法律继承人的照顾甚至支持。民法典草案对这一制度的补充设计实际上是对中华民族尊重、尊重、关爱和扶助老年人传统美德的弘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和独特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要走一条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典草案所体现的中国民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鲜明的民族性,这实际上是文化对立法过程信任的外在表现。这也再次表明,要全面推进法治,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之路,绝不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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