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杨正式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瑞士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后,人们一直在猜测瑞士高等法院是否会接受孙杨的上诉。几天前,许多媒体援引律师和专家的话说,孙杨的上诉被接受的可能性很小。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了赵括的律师。
记者:孙杨的上诉有瑞士高等法院的案件卷宗号4A_192/2020,这是否意味着他的上诉已被接受?
赵括:有档案号并不意味着案件被受理。该案件的审理过程如下:首先,瑞士高等法院将按照规定为提交的每个案件编制一个独特的案件档案号并归档;接下来,法院将根据相关的管辖标准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不受理的案件将被驳回,受理的案件将进入审判程序。就像你去银行做生意一样,你首先拿起一个号码,然后等着窗口来打电话。如果你说你想存比特币,银行说这不在业务范围内,不能处理,所以让你回家吧。如果你说你在申请贷款,银行会要求你提交相关信息,以便你可以等待检查结果。因此,只有案例文件编号可用,并且它基本上处于等待呼叫的阶段。目前还不能确定瑞士高等法院是否接受了孙杨的上诉。
记者: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有律师指出,孙杨曾三次向瑞士高等法院上诉,都没有成功,法院的判决认为他的上诉毫无意义。因此,这项上诉也将被驳回。是吗?
赵括:我不认为专业人士会这么说。媒体应该误读了它。这三起上诉都是在体育仲裁法院宣布仲裁结果之前提出的,属于中间上诉。接受中间上诉的范围非常狭窄,只接受有关仲裁庭组成或其管辖权的问题(《瑞士国际私法》,第190条第3款);此外,瑞士高等法院的态度是鼓励仲裁庭解决仲裁本身产生的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可以在终审时一并处理。因此,中间上诉不可受理是一个高概率事件。这一次孙杨提出了终审上诉,这与以前的中间上诉有着本质的不同。最终上诉是一套最终上诉,其受理范围比中间上诉要广得多,包括《瑞士国际私法》第190条规定的所有上诉理由。因此,以不接受中间上诉为由推断最终上诉将被驳回是站不住脚的。至于瑞士高等法院的判决,认为孙杨的上诉是“无意义和无意义的”,这应该是一个翻译事故或法律术语的误读。相关决定概述如下:
这三项判决从程序的角度分析了不可受理的原因,并且没有指责上诉“鲁莽”的词语。第一次上诉毫无意义,因为仲裁员迈克尔贝洛夫自愿退出了仲裁庭。将判决误读为“上诉没有意义”是由于对“没有目的”的错误理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上诉理由不再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上诉没有被接受。瑞士高等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没有异议”,正确的解释是“没有可受理的上诉理由”。
记者:该律师还指出,瑞士高等法院不仅要求孙杨芳承担诉讼费,还责令他支付对方的律师费。从这笔费用的分配,我们也可以看到法院对孙杨上诉的态度。是这样吗?
赵括:这太荒谬了。瑞士高等法院的费用分配不取决于法官的态度,但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原则上,败诉方应承担法院费用和另一方出庭的费用(《瑞士联邦法庭条例》,第66条第1款,第68条第2款和第71条,《瑞士联邦民事诉讼程序》,第72条等。)。此外,三项中间上诉的判决也明确援引相关法律作为分配费用的标准。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有规律可循的分布
赵括:瑞士高等法院审查案件可受理性的逻辑就像口袋里揣着一样。终审有五个大口袋:(一)仲裁庭的组成,(二)管辖权,(三)不作为和过度裁决,(四)违反互惠原则或侵犯诉讼权利,(五)违反公共政策;上诉的原因基本上是把它放在相关的口袋里。只要任何诉讼理由与其口袋相符,瑞士高等法院就必须受理此案。换句话说,只有一个不可受理的案例:——瑞士高等法院可以掏空所有的口袋。上诉的困难在于,尽管CAS仲裁文件中给出的法律解释和适用是颠倒的和不合理的,但与案件实体有关的问题不能放在任何口袋里,因为瑞士高等法院只处理仲裁程序中的错误。幸运的是,中科院仲裁庭的吃相太难看了,留下了太多的瑕疵。孙杨团队可以一下子把“违反对等原则或侵犯诉讼权利”塞进四号口袋:
(1)相关证据的遗漏导致诉讼权利受到侵犯:
国际反兴奋剂机构(WADA) 《国际测试和调查标准》明确规定,血液检测程序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国际测试和调查标准》附件E,第4.1条)。因此,孙养芳的专家证人杨佩教授关于护士在国外执业的证词成为确认孙养芳是否为禁毒人员的核心问题。无论护士是否在其他地方非法执业,仲裁庭将
这一点必须讨论,否则将构成程序错误的遗漏和相关的证词。根据瑞士高等法院的判例,仲裁结果必须撤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裁决没有讨论护士在其他地方执业的问题,这是一个程序错误,侵犯了孙杨的诉讼权利。
(2)证词严重误译导致诉讼权利受到侵犯:
在孙杨案中,翻译是一个大问题。除了方在庭审开始时聘用的翻译能力外,方的其他证人的翻译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仲裁庭指定的一名替代翻译完成,崔女士是WADA的部门经理。这违反了中国科学院自己的要求,即翻译必须“独立,不涉及各方利益”此外,仔细研究庭审视频后发现,崔的翻译至少有20%的错误和遗漏。特别是,律师的问题被多次曲解以误导证人的回答,或者证人的回答被直接曲解。这严重歪曲了孙养芳证人的证词,也是一个程序错误,侵犯了诉讼权利。在翻译问题上,我们需要列举误译和误译的具体例子及其对证人证言的不利影响。如有必要,我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阐述。
(3)由于不公平的证据收集程序,互惠原则遭到破坏:
尽管孙杨案没有完整的卷宗,但中国科学院仲裁庭在取证过程中,仅根据中国科学院裁决书和庭审录像的内容,就会发现不可思议的偏袒和偏袒。这里仅举几个例子:(一)在现场的证人中,孙杨的所有证人都出席了听证会,并受到对方律师的询问,而WADA的所有证人都没有出席听证会。(二)当孙养芳要求检索首席检察官的IPad上的元数据时,中国科学院仲裁庭实际上允许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以元数据无法检索为由拒绝提供元数据;(iii) 《CAS 体育仲裁规则》明确规定,专家证人必须独立于所有当事人,但美国仲裁院仲裁庭允许WADA行政肯普作为专家证人作证。鉴于证据收集的这些程序性问题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极为有利,互惠原则受到了严重损害。
只需要正式的检查就可以将诉讼原因放进口袋(初步证据);换句话说,只要你不卖狗肉,你就可以安全地呆在口袋里。即使CAS能挤出一些辩护理由,也只能在案件受理后的审判阶段使用。
然而,如果你从你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瑞士高等法院会像中国科学院一样为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而歪曲法律吗?虽然新皇冠疫情引发的文化敌意是不可避免的,但我认为这不应该影响对孙杨呼吁的接受。首先,在2000年
其次,鉴于欧洲人权法院近年来越来越重视程序正义,瑞士高等法院的法官即使想耍花招,也会选择有更多操作空间的审判阶段,而不是容错率极低的接受阶段。
同样,法律委员会执行主席达伦凯恩(Darren Kane)一周前在《悉尼先驱早报》中写道,孙杨的上诉将被接受。由于Kane先生从未参加过孙杨一案的审理,也没有出席听证会,他认为仅凭对法律的肤浅分析和具体案例很难赢得上诉。在这方面,我将进一步与他沟通,理清案情,分享想法。
(本文中,律师赵括是化名。他的身份是德克萨斯州的执业律师和俄勒冈大学的法学博士。他还拥有伊利诺伊大学体育管理和新闻专业的两个硕士学位。他曾担任复星在中国的法律董事。他在体育、媒体和法律事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在中国首屈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