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它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这也是战胜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定性战役的基本保证。5月1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获悉,为了有效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水服务水平,促进农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江西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指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大型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辅,分散供水工程为辅的供水体系,实现城乡普遍覆盖和优质供水服务共享。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底,江西各县(市、区)将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建设,实施主管部门、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纳入县级土地和空间专项规划目录,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到2025年底,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和管理目标基本实现,饮用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健康、幸福的愿望基本实现。
记者了解到,江西将坚定不移地围绕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这一目标,切实保证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结合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计划,确保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出台筹资计划,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年内部分项目开工。到2020年6月底,完成水价和水费年度目标,确保农村贫困家庭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比例将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将达到90%以上。
关于饮用水的价格,江西已决定向城乡供水提供有偿服务和计量收费。农村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和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建立价格调节机制,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对政府定价的农村生活用水和供水价格低于合理成本、安装费和有备案卡的贫困户基本水价的,县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贴。(记者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