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9条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现将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述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熔剂石灰石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瑞昌市西北约22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5° 29 ' 04.16 ",北纬29° 48 ' 31.92 "。
建设内容:原项目为3000万吨/年砂石骨料项目,经过开采、破碎、筛分。现在筛过的助熔剂石灰石用石灰煅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0792-4881388
助理:巩俐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估师:中国政治与国家评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8270397399
协理:辛公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附后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方法
自公布之日起,公众可以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对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发表意见和看法,应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邮寄或信函反馈给我公司。
联系电子邮件:410959137@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行政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反映给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发布单位:中国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