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举办了一场网上研讨会。与会者一致认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是落实“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决定,是落实香港基本法的一个里程碑。
香港应该有国家安全立法吗?这个问题不言而喻: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国家安全立法。为什么香港不能拥有它?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近年来香港内外敌对势力的行动在香港造成了长期的混乱,危害了国家安全。特别是自去年的“修宪风波”以来,恐怖性质的“黑色暴力”使香港陷入“历史上最长的动乱”。毫无疑问,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的立法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当暴徒侮辱和污损国旗和国徽,围攻中央政府驻香港办事处,破坏街上的公共财产,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公民使用“私刑”时;反华反港势力公开鼓吹“香港独立”、“自决”、“公投”,叫嚣“武装建国”、“广场宪政”;当外国势力和香港以外的势力公开干预和干涉香港事务,支持反对派和激进的分裂势力,提供资金、物资、训练和保护,公开叫嚣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嵌在中国的“特洛伊木马”时,谁能说香港不需要也不应该有一个能够震慑万恶、堵塞香港和国家安全漏洞的法律呢?
为什么中央政府要立法?因为香港形势的发展变化已经到了邓小平所说的“中央政府不能动”的地步。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多年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制定工作一直未能完成,面临着长期被“束之高阁”的危险,原因是反华、反港势力和外来敌对势力的阻挠和干涉。然而,香港现有的一些法律在回归前就已存在,本可以用来维护国家安全,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中央政府对维护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整个国家的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当香港因混乱而无法自救时,中央政府采取行动既是必要的,也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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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举办了一场网上研讨会。与会者一致认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是落实“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决定,是落实香港基本法的一个里程碑。
香港应该有国家安全立法吗?这个问题不言而喻: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国家安全立法。为什么香港不能拥有它?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近年来香港内外敌对势力的行动在香港造成了长期的混乱,危害了国家安全。特别是自去年的“修宪风波”以来,恐怖性质的“黑色暴力”使香港陷入“历史上最长的动乱”。毫无疑问,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的立法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当暴徒侮辱和污损国旗和国徽,围攻中央政府驻香港办事处,破坏街上的公共财产,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公民使用“私刑”时;反华反港势力公开鼓吹“香港独立”、“自决”、“公投”,叫嚣“武装建国”、“广场宪政”;当外国势力和香港以外的势力公开干预时
为什么中央政府要立法?因为香港形势的发展变化已经到了邓小平所说的“中央政府不能动”的地步。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多年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制定工作一直未能完成,面临着长期被“束之高阁”的危险,原因是反华、反港势力和外来敌对势力的阻挠和干涉。然而,香港现有的一些法律在回归前就已存在,本可以用来维护国家安全,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中央政府对维护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整个国家的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当香港因混乱而无法自救时,中央政府采取行动既是必要的,也是自然的。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七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这是根据“一国两制”原则作出的特别安排,也是中央政府对国家安全立法授权的一部分。然而,这并没有改变国家安全立法作为中央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的立法,体现了香港的主权和宪法责任。其合法性毋庸置疑。
至于香港内外的反对派力量对“损害香港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损害香港的人权和自由”等有关法例的攻击,纯属危言耸听、误导和制造恐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仅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也是“一国两制”的核心实质。有关香港和国家安全的立法,不但不会损害“一国两制”,更能更好地保障“一国两制”的稳步和深远实施。国家安全底线越强,“一国两制”的空间就越大。有了这项法例,反病毒软件将会在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中安装,以便更安全、顺利和更长时间地运作。只有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大多数香港市民都需要仔细思考,清楚分辨。谁真正适合香港?他们是不是整天在传媒上诅咒国家,到处唱衰香港,到外国乞求干预的人?那些整天梦想在中国推行“颜色革命”的人,是否在等待香港街头出现“美丽的风景线”?绝对不行。只有国家真正希望香港好,希望香港人安居乐业,希望香港繁荣稳定,希望“一国两制”稳步实施,走得更远。这样,我们便可以透过谣言、谎言和谎言的迷雾,清楚看到国家安全法例是香港要走出困境,转危为安的基本事实。
(作者是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