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全荣
构建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统一司法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作用,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共同保护长江,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难点在“公”字,突破口在“公”字。目前,“共同努力,加强保护”仍有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司法保障体系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力度不均衡。要构建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统一司法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作用,有效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
发布统一的司法处理依据。法制是最能管理根本和长远发展的,构建“共同努力、大保护”的统一司法保障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保护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绿色、优质发展,一部特别法和一部特别法是不可或缺的。应尽快颁布《长江保护法》,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法规和政府规章,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统一的管辖制度。长江流域是一个整体。现行司法管辖制度受行政区域的限制。跨行政管辖往往导致“争夺控制权”或“不愿控制”。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也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打破传统行政区划的界限,建立独立于行政区划的统一管辖制度,确保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
剩余的全文
游全荣
构建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统一司法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作用,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共同保护长江,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难点在“公”字,突破口在“公”字。目前,“共同努力,加强保护”仍有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司法保障体系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力度不均衡。要构建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统一司法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作用,有效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
发布统一的司法处理依据。法制是最能管理根本和长远发展的,构建“共同努力、大保护”的统一司法保障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保护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绿色、优质发展,一部特别法和一部特别法是不可或缺的。应尽快颁布《长江保护法》,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法规和政府规章,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统一的管辖制度。长江流域是一个整体。现行司法管辖制度受行政区域的限制。跨行政管辖区通常会导致“争夺控制权”或
建立统一的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对长江的保护和管理,国家设立了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长航公安局等行政执法机构,但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司法和司法机构。我们可以借鉴世界先进的流域管理经验,建立长江生态法院,集中统一行使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权,构建长江流域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形成“共同努力,实现大保护”的合力。
我们将共同努力保护长江,促进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我们的成就是当代的,将有益于未来。我们必须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条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黄金水道,共同保护一条清澈的东流河!
省委书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全荣最近谈到了实施长江大保护的问题。
(本报记者王碧雪整理)
《人民日报》(2020年5月20日05版)
(责任编辑: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