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重审了备受关注的“吴春红中毒案”,原审被告吴春红被宣告无罪。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吴春红已在法庭获释,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的印象中,这是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纠正的第一起错案。至少,这是第一个影响很大的错案。这消息令人欣慰。
吴春红被监禁了15年多。在此期间,河南商丘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三次判处吴春红死刑。尽管他们都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但商丘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河南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吴春红的上诉被河南省高级法院驳回。只有当吴春红的上诉被最高法院接受时,这个案件才迎来了纠错的曙光。
这一次,河南省高级法院认为,最初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链条,不符合确凿和充分证据的标准。吴春红被判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尚不清楚,证据也不充分。它采纳了吴春红及其辩护人关于吴春红无罪的意见和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员关于吴春红无罪的意见。显然,这一判决符合永不放弃涉嫌犯罪的原则。这也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证据为基石、维护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
虽然近年来司法机关明显加大了对冤案、假案、错案的预防和纠正力度,完善了相关机制,但由于一些冤案、假案、错案的历史和复杂性质,不能排除仍有一些冤案、假案、错案或涉嫌冤案、错案,部分被定罪人仍处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疑罪悬而未决”、“疑罪从轻”的状态。事实上,有许多“罪犯”和“囚犯”通过上诉渠道寻求司法救济。
多一天的不公正、虚假和错案,多一天的损害当事人权益,多一天的损害司法公平和正义。纠正不公正、错误和错案不能容忍拖延和等待。由于疫情的影响,一些地方的审判、案件受理、调查取证等相关活动暂时中止、延期和减少。即使一些司法活动从离线转移到在线,也很难满足相关的司法需求。这样,冤案、假案、错案的救济机制自然处于工作不充分的状态,甚至部分停工和短期停工。寻求案件纠正和权利救济的当事人及其亲友无疑非常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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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重审了备受关注的“吴春红中毒案”,原审被告吴春红被宣告无罪。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吴春红已在法庭获释,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的印象中,这是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纠正的第一起错案。至少,这是第一个影响很大的错案。这消息令人欣慰。
吴春红被监禁了15年多。在此期间,河南商丘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三次判处吴春红死刑。尽管他们都被河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但商丘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河南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吴春红的上诉被河南省高级法院驳回。只有当吴春红的上诉被最高法院接受时,这个案件才迎来了纠错的曙光。
这一次,河南省高级法院认定,原判决所依据的证据
虽然近年来司法机关明显加大了对冤案、假案、错案的预防和纠正力度,完善了相关机制,但由于一些冤案、假案、错案的历史和复杂性质,不能排除仍有一些冤案、假案、错案或涉嫌冤案、错案,部分被定罪人仍处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疑罪悬而未决”、“疑罪从轻”的状态。事实上,有许多“罪犯”和“囚犯”通过上诉渠道寻求司法救济。
多一天的不公正、虚假和错案,多一天的损害当事人权益,多一天的损害司法公平和正义。纠正不公正、错误和错案不能容忍拖延和等待。由于疫情的影响,一些地方的审判、案件受理、调查取证等相关活动暂时中止、延期和减少。即使一些司法活动从离线转移到在线,也很难满足相关的司法需求。这样,冤案、假案、错案的救济机制自然处于工作不充分的状态,甚至部分停工和短期停工。寻求案件纠正和权利救济的当事人及其亲友无疑非常焦虑。
吴春红的无罪释放向社会发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也为不公正、虚假和错案的纠正机制“重返工作岗位”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目前,各行各业的各种工作正在加速恢复工作和生产。冤假错案的纠正机制也应完全“恢复”并完全恢复正常。冤假错案的救济机制是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净化,是司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保护公民、企业和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防线。只有当不公正、虚假和错案的纠正机制完全“恢复工作”并得到加强,整个司法系统才能进入正常轨道。
各地各级司法机关必须采取积极行动,全面恢复司法活动,调动和释放司法资源,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相关申诉活动的重视,主动全面处理涉嫌错案,及时启动受理、调查、复核、审判等程序,及时作出裁决或判决,及时落实必要的后续问责。
让冤屈早一天得到纠正,让正义早一天到来,是司法矫正的目的,也是法治建设的硬性要求。即使在防疫和控制的特殊时期,对错误的纠正机制也应该以100%的工作状态响应社会100%的纠正期望。
(责任编辑: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