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劳动关系有关措施的通知》,重点解决未回京人员及其用人单位面临的实际困难。它要求,从2020年3月开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城市基本生活费用两倍的标准,保障滞留在湖北的人员的日常生活。但是,通常为北京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不低于3080元/月的标准为滞留在湖北的职工申请临时工作补贴。(《北京日报》,3月11日)目前,滞留在湖北的不少外籍人员暂时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虽然这是一个无助的举动,以满足防疫和控制的需要,但它确实意味着更大的影响,滞留人员和他们的企业。在这种背景下,北京要求用人单位稳定未从湖北返回北京的人员的劳动关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相关企业也可以向政府申请临时岗位补贴。这是对民生和经济的双重保障,也是“共克时艰”的体现。
需要明确的是,相关滞留人员的最低生活津贴实际上只是“最低”要求。如滞留湖北的人员可以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或使用带薪年假,或因公出差留在湖北,在滞留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正常工资。换句话说,那些即使被困也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应该得到正常的待遇,不打折扣。所谓308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只针对滞留在湖北、确实无法工作的员工。
员工因滞留无法完成工作,所以企业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这实际上是在特殊情况下保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的一种平衡。这次北京相关政策的更大亮点是,它没有忽视企业因留住员工而遭受的损失和压力。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按每月不少于3080元的标准补贴员工,也可以向政府申请每月1540元的临时岗位补贴。这样,就相当于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支付给员工的生活保障。这是企业真正的减负,也有助于保证企业补贴员工的能力和积极性。
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劳动关系有关措施的通知》,重点解决未回京人员及其雇主的实际困难。它要求,从2020年3月开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城市基本生活费用两倍的标准,保障滞留在湖北的人员的日常生活。但是,通常为北京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不低于3080元/月的标准为滞留在湖北的职工申请临时工作补贴。(《北京日报》,3月11日)目前,滞留在湖北的不少外籍人员暂时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虽然这是一个无助的举动,以满足防疫和控制的需要,但它确实意味着更大的影响,滞留人员和他们的企业。在这种背景下,北京要求用人单位稳定未从湖北返回北京的人员的劳动关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相关企业也可以向政府申请临时岗位补贴。这是对民生和经济的双重保障,也是“共克时艰”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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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0103010,重点解决未回京人员及其用人单位面临的实际困难。它要求,从2020年3月开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城市基本生活费用两倍的标准,保障滞留在湖北的人员的日常生活。但是,通常为北京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不低于3080元/月的标准为滞留在湖北的职工申请临时工作补贴。(0103010,3月11日)目前,滞留在湖北的不少外籍人员暂时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虽然这是一个无助的举动,以满足防疫和控制的需要,但它确实意味着更大的影响,滞留人员和他们的企业。在这种背景下,北京要求用人单位稳定未从湖北返回北京的人员的劳动关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相关企业也可以向政府申请临时岗位补贴。这是对民生和经济的双重保障,也是“共克时艰”的体现。
需要明确的是,相关滞留人员的最低生活津贴实际上只是“最低”要求。如滞留湖北的人员可以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或使用带薪年假,或因公出差留在湖北,在滞留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正常工资。换句话说,那些即使被困也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应该得到正常的待遇,不打折扣。所谓308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只针对滞留在湖北、确实无法工作的员工。
员工因滞留无法完成工作,所以企业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这实际上是在特殊情况下保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的一种平衡。这次北京相关政策的更大亮点是,它没有忽视企业因留住员工而遭受的损失和压力。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按每月不少于3080元的标准补贴员工,也可以向政府申请每月1540元的临时岗位补贴。这样,就相当于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支付给员工的生活保障。这是企业真正的减负,也有助于保证企业补贴员工的能力和积极性。
由于员工因被拘留而无法完成工作,企业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这实际上是在特殊情况下保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的一种平衡。这次北京相关政策的更大亮点是,它没有忽视企业因留住员工而遭受的损失和压力。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按每月不少于3080元的标准补贴员工,也可以向政府申请每月1540元的临时岗位补贴。这样,就相当于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支付给员工的生活保障。这是企业真正的减负,也有助于保证企业补贴员工的能力和积极性。
事实上,疫情爆发后,很多地方都提出要补贴滞留员工和乘客。例如,武汉之前已经明确表示,滞留在武汉的每名乘客每天可获得不超过3000元的300元补贴。其他地方为受困的湖北游客提供临时援助和生活补贴。然而,看看这种补贴和援助,不仅有个人的公共部门,也有雇员的企业和企业的政府。例如,早在上个月,许多国家就发布了密集的应对措施,支持企业共同抗击“疫情”。这种多样化、多渠道和多流程的补贴和援助模式是将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内在要求,也最能体现社会抗击“疫情”的共同努力。
疫情作为一种特殊的灾害,必然会带来社会影响,需要全社会共同分担。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应该在疫情期间强调“共同克服困难”。然而,“共同克服困难”不仅是一种虚拟的感觉,也不能用语言来表达,而是必须通过具体的行动和利益的协调来实现。例如,各级政府部门此时应该发挥关键作用。他们应该通过积极的财政和税收措施来照顾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民。它们应该通过减税和减费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为民生提供保障。对于企业来说,它也应该向员工表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最终,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将形成一种新的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从而尽可能避免疫情对企业和个人的“不可逆转”影响。
"落在头上的一粒时代的灰烬是一座山."也许从来没有像这种流行病这样的灾难需要社会各阶层的密切合作和共同承诺。只有通过共同的承诺,我们才能真正肩负起“大山”的重担。
朱昌俊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