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亮)为切实加大对我省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省发改委会同省金融监督局和7家银行机构,决定设立专项贷款(以下简称“专项贷款”),用于短期融资,促进升级和稳定投资,首批融资总额2200亿元。
据了解,促进升级稳定投资的短期融资专项贷款主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短期融资、重点产业升级等符合专项融资支持条件的项目。主要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水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项目;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项目;石油、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短板项目的关键领域包括:教育、卫生、文化和旅游、体育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长江经济带和绿色发展项目;旧住宅区改造、城市冷链物流设施、城市停车场等项目;城乡一体化发展项目;扶贫项目。
重点产业升级项目包括:航空、中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有色金属、设备制造、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农村振兴项目。
对于纳入专项贷款支持的项目,7家银行机构将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信贷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政策性银行将为符合申请抵押补充贷款标准的项目提供低成本金融支持(PSL);七家银行机构将为符合央行再融资政策标准的项目提供低成本金融支持。融资规模超过30亿元的项目,鼓励银团贷款模式。牵头银行机构应在充分发挥各银行差异化优势的基础上,协商统一融资条件,提高融资业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