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救助资金849.1万元。
“我是检察官,现在我宣布《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30,000元的司法协助费将汇至您的银行卡。请检查一下。”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宣读了关于对彭市村长敖村低收入家庭进行司法救助的决定。接到决定后,牟鹏已经泪流满面。司法救助基金给陷入困境的他带来了希望。
原来,彭是被车撞伤的,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在支付了15万元医疗费用后,造成事故的一方不再能够做出赔偿。车祸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债务。办案检察官在调查核实双方家庭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协助程序,为彭申请司法协助。
国家司法援助是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如何防止被害人“因案致贫”和“因案致贫”已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扶贫的重点之一。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他们在脱贫路上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暖。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向341名受害者或困难受害者的近亲属发放救助资金849.1万元,其中116人被立案调查,发放救助资金291.9万元。
2020年是战胜贫困的决定性战役年。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提出,检察机关应主动告知“因案穷人”和“因案穷人”的救助权利,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给予及时救助。重点是向遭受重大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后无力支付大笔医疗费用和承担未来基本生活费用的受害者及其近亲提供援助。
“时间就是生命。我们迫不及待地要治愈受害者!”3月26日,庐山检察院副检察长宋美银带三名检察人员到焦塘镇芙蓉村,向7岁以下刑事案件被害人熊欣欣(化名)提供司法救助1万元。
熊欣欣的父母离婚了,她一直和祖父母住在一起。去年九月,她在她家外面玩耍时被一辆汽车严重撞了。肇事人患有尿毒症,无赔偿能力,且车辆未投保。熊欣欣没有民事赔偿的希望。在他的祖父母修补了早期治疗后,后续治疗被搁置,至今仍未恢复。
庐山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了司法救济程序。为了让这些孩子尽快得到后续治疗,庐山市检察院决定提前垫付救助基金,给这个困难家庭送去“及时雨”。
“国家司法协助是一种生动的实践,它使人们能够感受到每个案件中法治的温度。”省检察院第十检察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扶贫、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及时、全面掌握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对符合司法救助和明确扶贫立案对象要求的人员,优先给予协助、现场服务和定期回访,力争做到一个都不漏。(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