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企业减免相关法律服务费,为江西籍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3月30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出台22项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组建防疫法律服务队、企业复工法律服务队、民营(中小微)企业援助队、志愿公益律师服务队,及时推进防疫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以及国家和我省的各项援助政策和措施,为企业复工生产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和法律咨询。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法治体检”活动,以困难和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行业为服务重点,梳理企业复工过程中的多重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国际贸易和其他涉外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积极为企业稳定订单和对外贸易提供不可抗力事实证明、证据保全、出口退税等法律服务。
根据该通知,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包括辅警)、士兵、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因防治疫情引起的纠纷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进城务工人员返回城市工作并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审查。因疫情影响面临破产和个人经济困难的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将被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对涉及防疫、复工困难职工、民工复工和拖欠工资的事项,优先受理、分配和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生产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规模调查,重点调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疫情严重影响的重点行业和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方面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冲突和纠纷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专家调解小组开展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全面调解建设、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金融贷款、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人事、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等因疫情或防控措施引发的频繁冲突和纠纷,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