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3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已推出。全省进一步创新投资项目审批模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努力营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服务最快的“四个最”发展环境。
实施“产能短缺审批承诺制”审批处理模式
“缺能审批承诺制”处理方式是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有主持材料但暂时缺少缺能申请材料(以下简称缺能材料),项目单位自愿申请并按规定做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以先行办理。
引荐材料是指审批部门进行审批所必需的主要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有预审批要求,但相关审批部门按照“宽容审批承诺制度”出具的初审意见可作为初审材料。
耐短缺材料是指法律法规要求的裁判材料以外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证明材料、委托书、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意愿证书或其他辅助材料。
“产能短缺审批承诺系统”遵循“自愿申请、早期干预、平行推进、及时转换”的原则。适用于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政府内部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等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事项。
申请空缺批准必须提交承诺书。
我省建议将每个审批项目的“空缺审批承诺制”处理模式的试验材料和空缺材料以列表形式列出。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等原因导致主管事项发生变化,省级有关部门应按照程序审批后,及时报送省政务服务办公室和省发展改革委调整公布。
如果项目有审批材料,项目单位可以自愿申请对项目采用“产能不足审批承诺制”,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短缺材料清单和承诺项目。
如果项目的审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批部门应按事项规定的受理时限受理案件。
如果项目的试验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审批部门应通知项目单位一次,对试验材料进行补充和修正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审批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工作流程、审批要求、时限等进行审批。规定的事情。
工程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补足材料短缺。在填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正式批准文件(证书)之前,不得开始项目建设。
审批部门对填写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如未对初审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转化为正式的审批文件(证书)。对初步审查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的,初步审查意见无效,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审批部门在省级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和业务处理平台上办理空缺审批业务。验收后,计算审批时间,出具正式审批文件(证书)或初审意见进行审批,暂停审批,填写材料或初审意见转换成正式审批文件(证书)后完成。
如果项目单位做出虚假承诺,要严肃处理。
如果项目单位做出虚假承诺,通过隐瞒相关信息、提供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能力不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