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在全市实施单位(车辆)代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智能化”疫情防控水平,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并协助单位和企业恢复生产,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单位(车辆)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告所称单位(车辆)包括单位、居民区、自然村、商业建筑和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车和公共汽车等)。)。
2。南昌市所有单位、社区、村庄、商业建筑和公共交通工具必须申请单位(车辆)代码。通过“南昌出版”微信公众号菜单“抗击疫情”栏中的子菜单“长通码”申请,或扫描特殊二维码申请,填写基本信息生成单位(车辆)码,并张贴在入口处(登机处)显眼位置。
3。单元(车辆)代码扫描代码通道的描述。
1。单位扫描代码通过:当个人进入单位时,会报告扫描单位代码。如果此人是员工,请单击“加入公司”按钮输入待批准的状态。在公司代码注册者点击“批准”后,个人和公司之间的关联将被实现。单位也可以通过后台批量导入和删除员工信息。
2。住宅区、自然村和商业建筑的代码扫描:当居民进入住宅区、自然村和商业建筑时,代码扫描完成并报告。
3。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网络公交车等)的代码扫描。):当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他们必须扫描车辆代码并完成报告。
4。防疫期间进入单位、居民区、自然村、商业建筑和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对单位(车辆)进行扫描。对拒不配合的,单位(车辆)有权拒绝其进入。强行进入单位或者公共场所扰乱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该公告将于3月16日实施。暂停时间由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研究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另行公布。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