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华先)记者2月29日获悉,前几天,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全省加快资金分配,及时将资金投入扶贫项目。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突出扶贫实效。
在资金分配方面,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专项扶贫资金的财政投入,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将适当计算新增资金的分配。设区的市在分配资金时,应当优先支持疫情严重的县(市、区),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消除贫困的影响。
在资金使用方面,各县(市、区)可针对当地疫情对扶贫攻坚任务的影响,在现有资金管理体系框架内,根据政策执行的具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抓短板,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一次性和长期扶持政策。以工业项目为重点,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工业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解决“卖难”问题;加强就业支持,妥善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组织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应该尽一切努力确保穷人的基本生活。对于新诊断为肺炎的贫困家庭,集中或孤立在家,无法外出工作,无法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很大影响,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生活困难,以及因疫情而返贫的贫困农民,应通过民政救助、社会捐赠、扶贫资产收入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实施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