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增长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赣江新区
《关于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增长10条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2月19日
关于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增长的十项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我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外贸, 为充分发挥对外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加大对紧缺防疫物资的进口支持力度
对我省进口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等紧缺防疫物资的企业,给予全额补贴,用于其进口预付款保险的保费和物流费用。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疫情服务区,为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开辟绿色通道,实现通关“零延误”。在保证业务真实性的基础上,对办理防疫物资付汇的企业,应简化单证审核或暂免清单登记。
帮助外贸企业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
包括全省加工贸易和供应链企业的员工返岗,扩大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的招聘范围。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加快国际营销中心建设,将其纳入省级业务发展基金范围。支持南昌、赣州、上饶至宁波、深圳、厦门、广州、福州的5列铁海联运列车稳定运行,对省内外贸企业进出口货物的国内铁路货运给予全额补贴。稳定运行的九江至上海货运实行“日班制”,从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港、外高桥给每个集装箱600元的固定运费补贴。
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
外贸企业参加《2020年江西省商务厅境外重点展会计划》展会并已支付相关费用。如因疫情无法参加,将对所产生的展位费给予100%的补贴。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出口增幅超过5%的企业,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安排第128届广交会展位。第30届中国博览会参展企业免缴参展费。在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上展出的特殊装置的特殊装置费将给予100%的补贴。
加快数字外贸平台建设
与国内知名数字外贸平台合作,为我省外贸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品牌推广、买家推荐、全球进口商数据搜索等免费服务,促进网上谈判和网上交易。提供自由市场研究报告和数字公共服务,如一键式信用调查和一键式保险。开展外贸政策业务网络培训,提供完全开放和免费的课程,帮助企业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加快发展新的外贸业态
对从南昌、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给予融资贷款贴息,对2020年上半年海关统计跨境电子商务出口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如果出口达到2500万美元,将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折扣补贴。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供应链企业给予融资贷款贴息补贴,2020年上半年出口增幅达到3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1
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不应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应保持支持和信贷额度,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外贸企业利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申请融资,支持接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的金融机构向列入重点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外贸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稳定外贸、促进流通、提供即时贷款”的独家融资服务,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将适当放宽客户评级的信贷准入要求,将符合要求的客户准入标准降低一个等级,将信贷评级提高两个等级,并将即将到期的重点企业客户的信贷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
为出口价值低于600万美元的小微企业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行全额保险,并对保费给予100%的补贴。非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际支付保费不超过50%,最高补贴为40万元。应优先解决受疫情影响的出口企业的保险索赔。如果交易背景和债权数额正确,可以先开始确定损害和赔偿的程序。推广“信贷、保险、贷款”等网上小微企业专用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加强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引导和协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处理义务的外贸企业。我们将积极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以应对疫情造成的贸易限制。支持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救济调查,对涉案企业支付的律师费用给予80%至50万元的补贴。做好涉案重点企业的跟踪工作。对于因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相关义务的外贸企业,支持修复信用或排除信用记录,帮助企业规避信用损失风险。
建立一个防疫机制来稳定对外贸易。
加强对全省外贸运行的预警和监控,通过网络工作组、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做好外贸形势的分析判断工作。从而为稳定外贸政策储备提供依据。列举外贸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售数量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援助机制,对年进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省级援助,对年进出口额在3000万至1亿美元的企业给予市级援助,对年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县级援助。
这项政策是在我省对外贸易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出台的。实施期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本规定由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