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使人们在防疫期间出行更安全、更高效,南昌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公共场所实施电子通行证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告所称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区、村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劳动力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商店、医院、药店、地铁、公共汽车、机场(候车厅)、车站(候车室)等公共场所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交通工具。
2。南昌和莱昌的所有人员必须免费申请电子通行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菜单“南昌发布”中“抗击疫情”栏的子菜单“E-pass”或扫描e-pass的专用二维码免费申请e-pass。如果没有智能手机,你可以委托他人或工作人员注册申请。
3。在防疫期间,进出公共场所必须签发电子通行证。电子出入证是以一人一码的方式实施的,一人一码的出入证,一次登记,在疫情期间有效,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的电子出入证。代表申请的,应当同时查验纸质电子通行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对于那些拒绝合作的人,公共场所有权拒绝他们进入。强行进入或者离开公共场所扰乱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为确保电子出入证的及时性,长城所有人员在防疫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疲劳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未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本公告将于2月15日12: 00开始实施。暂停时间由南昌市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并另行公布。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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