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将为所有确诊的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患者提供免费治疗。
最近,在湖北省武汉市等几个地区发生了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把人民生命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委、省政府迅速启动多部门联合防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月23日,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健康保险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预防和治疗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重要性,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安排,对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确诊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实行免费治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而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疗保险总预算管理规定的影响而就医。《通知》澄清:首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确保底线,让患者放心就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由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全额承担。二是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所有患者将在治疗地免费治疗。第三,符合卫生部门制定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新诊疗方案的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暂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特殊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下新增的所有新药和医疗服务项目,均不存在个人先来先得的比例,均按甲类医疗保险统一支付,不受支付标准或支付范围的限制。四是向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资金,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总预算指标,单独预算患者医疗费用。此外,省里还要求各地在每天下午4:30(包括春节期间)前向省里报送《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联防联控工作报表》,并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