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华贤实习生彭赵宇)1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省主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已经公布。全省各区城市空气质量的六项指标,包括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PM2.5年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好的天数比例为89.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十位。地表水在全省全国考区的比重为93.33%,比2018年上升1.33个百分点。全省10条主要河流中,新河、福河、秀河、饶河、长江九江段、沅江、东江及鄱阳湖周边地区水质为100%,赣江和平水河水质分别为98.3%和90.9%。截至2019年底,全省污染防治工作设定的13个刚性目标中,PM2.5浓度、地表水水质率、消除劣质五级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覆盖率等5个目标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其余8个目标均达到或超过时间进度。
江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得益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和管理能力的稳步提高。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污染防治“立体作战”的同时,继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保障,稳步提高环境管理能力。2019年,全省将建设116座集中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49.15万吨/年。新建城市污水管网约1126公里。3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将升级,建成500多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和乡镇加油站,60个黑烟车辆监测和快照系统,2个新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成,19个在建。在科技支持方面,省级部门联合成立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联合研究(江西)中心,并在鄱阳湖周边三个城市进行了原位跟踪研究。引进大气专家组常驻服务,建立省级大气污染智能管理平台,编制省市两级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