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第四届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局对我省的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员和鄱阳湖环境问题特别检查员进行了“回顾”。2018年10月16日,检查组将检查人员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移交给我省,要求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级中央环境保护监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问责工作组。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了111名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厅级干部8名,厅级干部46名,厅级及以下干部57名。党政纪律79人,诫勉谈话29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批评1人。相关典型案例报告如下:
一、南昌市部分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假装整改问题突出
南昌市在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交办的投诉信访时,没有严格检查整改和受理情况,如“南昌李强热镀锌有限公司、江西汇仁制药有限公司散发刺鼻气味”、“夏洛周边几家饲料厂废气污染”等,监管流于形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时任南昌市副市长(现任上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凌薇进行了通报批评。许峰,南昌小榄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小洪松,时任南昌小榄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总经理助理,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舒友芝, 当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社会发展局局长(现任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和其他三人在党内受到纪律警告。 南昌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小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奉命进行深入的书面检查。此外,还相应处理了其他相关责任人。
二、编制 《赣州市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规划》 时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赣州市矿务局在编制赣州市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管理规划的过程中,向赣州市林业局提供了废弃稀土矿未经审核的面积数据,并要求对调查数据进行修正,使得《赣州市废弃和持证稀土矿山植被恢复现状调查报告》年废弃稀土矿的管理面积比原报告减少了约10平方公里。赣州市水土保持局委托第三方编制《赣州市废弃和持证稀土矿山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报告》,该数据并不严格和捏造,但赣州市水土保持局仍发布了验收声明。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对稀土矿区的生态环境和水土污染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差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监督和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两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中包括赣州市副市长胡菊文、时任赣州市矿务局副局长(现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时任赣州市矿务局局长郭志明(现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时任赣州市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周艺平等两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赣州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奉命进行深入的书面检查。此外,其他相关
三、都昌县敷衍整改,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四、宜春市一些地方督察整改弄虚作假
宜丰县工业园区七家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为生产废水“零排放”。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当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实际上还没有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也没有全部获得“达标排放”的批准时,宜丰县每月汇报整改进度,表示整改已经完成。江西长新供电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使用雨水排放系统排放含铅废水。2016年上半年至2018年5月,工厂内非法掩埋了134.67吨含铅污泥。铜鼓县在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交办的反映三都镇黄田村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在宏福炭素厂整改完成前非法出售了该号码。在中央环保检查员交办的关于华虹工业燃料油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过程中,凤城市多次擅自拦截和处置华虹工业燃料油公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宜春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袁传奇、宜春市副县长李伟(现任宜春市委统战部副厅长)、宜丰县副县长余华武(现任靖安县副县长)、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仁顺、宜春铜鼓生态环境局局长邹叶文、时任凤城市环保局局长王建华(现任凤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进行了六次行政警告。曾红,孙伟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局长,时任凤城市罗市镇市长(现任共青团宜春市委副书记),及其他两人被行政记过。工业园区前后宜丰生态环境局的两位环保局长鲍李江和李健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宜春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奉命做一次深刻的笔试。此外,还相应处理了其他相关责任人。
五、萍乡市表面整改,应对考核“走捷径”,污染隐患突出
萍乡市长期以来一直在讨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污泥处置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本应于2018年6月底竣工投产,但要到2018年8月才能开工,造成大量污水长期外溢。本应在2017年5月前解决的污泥处置项目直到2018年5月才完成,导致大量污泥被非法倾倒。根据干部管理当局,对萍乡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崔传鹏副市长、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赖军和萍乡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刘志东发出了三次行政警告。萍乡市水利局局长吴德安被记过并撤职。萍乡市政府和市水利局奉命进行深入的书面检查。此外,还相应处理了其他相关责任人。
六、鄱阳湖流域部分地区水生态保护问题依然突出
南昌市推进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上饶市将于2017年底建成投产。四个湖镇污水处理站均未投入正常运行,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九江和上饶的一些县和区存在填湖和占用湿地的问题。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长期存在非法捕捞,保护区内有大量非法网箱养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包括上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启智、南昌市副市长宋友、南昌市水利局局长胡崇敬、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吴邵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建设局局长饶海鹏、副主任陈廷弼在内的7人
认真处理上述生态环境破坏,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定决心和明确态度。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深刻教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两责”的环保要求,切实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防治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斗争。我们要高度重视服务的严格监督和优化,鼓励先进,惩罚落后,共同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和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打造一个高标准的美丽中国“江西模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纪律和问责,及时应对和跟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事件和新出现的问题;对于存在突出问题和触及“红线”和“底线”问题的地方,严肃问责和公开曝光,将为打赢反污染斗争、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