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志强陆惠忠新法律记者程爱军实习生王凯琴
他的妻子刘丽佳三年没有见到她的丈夫,但她看到了丈夫的一封信。事实证明,她的丈夫陈胜在借钱后不得不逃避还款。债权人别无选择,只能向新法院起诉陈胜和刘立嘉,要求赔偿债务。
三年的分离是否会对债务偿还义务产生影响?最近,兴安县法院审理此案。
由于债务发生在分居期间,金额巨大,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兴安县人民法院裁定,债务是陈胜的个人债务,刘丽嘉女士不承担还款责任。
债台高筑
丈夫在外欠下80多万元
在收到法院传票时,刘丽佳感到困惑。
“平日,我和我的员工有一笔清晰而新鲜的债务。我几乎不借钱。债务在哪里?”她对她的朋友大吼大叫。
当我打开投诉时,我意识到这是因为我的丈夫陈胜借了很多钱并且没有及时归还。他被债权人王云向法院投诉。由于他是陈胜法的妻子,他被列为被告。
然而,由于感情不好,他们已经分开了三年多。
经过三年的不见,刘丽佳没想到会再次与他联系。然而,在短短几年内,陈胜已经承受了高额债务,仅凭王云欠下的债务就高达80多万元。这一次,他也陷入了诉讼,甚至厌倦了自己,刘丽佳忍不住愤怒。
除了愤怒之外,事情还有待解决。刘立嘉决定先联系陈胜,询问此事情是怎么回事。打开电话并拨打曾经熟悉的号码是一个忙音,没有人回答。
之后,刘丽佳陆续打了几个电话。他们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他们问了几个普通的朋友。他们还说他们在不久的将来没有联系过陈胜。
无奈之下,刘立嘉主动与州长联系并决定先处理。
“我们已经分居三年多了”
在法庭上,刘丽佳告诉法官:“自2016年以来,我们已经分居。已经三年多了。”
20世纪90年代末,新人陈胜和刘丽嘉结婚。一开始,这对夫妻非常爱,生活得很漂亮。 2012年,陈胜前往吉安做生意,以发展自己的事业。从那以后,两人开始聚集了很多生活,感情越来越冷淡。
2016年,两人完全分开,然后双方没有联系,也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刘立嘉认为,当陈胜借钱时,两人已经分开了,她不知道从头到尾借钱。由于您没有享受借钱的好处,您没有理由承担偿还义务。而且,这笔来自天空的债务高达80多万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真的有必要,自己和孩子的正常生活肯定会受到很大影响。她无法忍受。
但是,王云不承认她的说法。他说虽然他知道陈和刘不和谐,但他们认为这不会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 “只要你不离婚,这个名字也写在户口登记上。在丈夫和妻子身上,你应该把钱归还。”
此外,王云没有拿出其他证据,或者邀请证人证明这笔钱属于陈胜和刘丽嘉的夫妻共同债务。
一审判决
非共同债务妻子不担责
最近,兴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陈胜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构成违约。虽然上述债务发生在陈胜和刘立嘉的关系中,但金额很大,王云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或经营的合资企业。意思是刘丽佳也否认了这一点,考虑到陈和刘已经分居多年的事实。基于上述情况,法院认定,案件的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刘丽佳不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教你读懂夫妻共同债务
据报道,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于2018年1月17日发布,该问题更明确。
法官建议通常了解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有以下四点:
首先是“共同债务共同签署”。丈夫和妻子签署并确认了债务,因此他们没有必要经营。这提醒了许多人,他们必须在借钱减少自身风险时积极规范交易行为。
其次,妻子事后承认批准。这相当于前一篇文章的补救措施。如果你写借记,你将无法出于各种原因弥补“共同债务共同签署”。
第三,丈夫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债务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定义“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指八类食品,服装,家用设备等八大类。当然,在法官的判断过程中,当地的社会生活水平和夫妻共同生活的地位,如双方的职业,收入,利益和家庭数量,也将被纳入考虑。
第四,丈夫借钱做生意。如果确定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则必须要求贷款人证明这笔钱用于丈夫和妻子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或者基于配偶双方的共同意图,或者被一方认可。如果证据失败,则无法确定妻子是否必须偿还这笔钱。
(文中的字符都是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