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莹)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和省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8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绿色生态优势不断巩固。
在水环境条件下,2018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提高。全省地表水水质为90.7%(包括县界面),中国地区水质为92%,比全国水质面积高21%。主要河流水质为97.4%。其中,平水河水质良好,其他河流水质优良。
在大气环境中,2018年,全省城市地区的平均天数(达标)为8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值为38μg/m3,比上一年低8μg/m3。这一下降幅度在全国最高,其中南昌和景德镇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每立方米31微克,符合二级标准的要求,南昌是中部地区唯一符合二级标准的省会城市。
在土壤环境中,2018年,对该省背景值的背景层A(表土),B(心脏土壤)和C(底土)三层进行了监测,并对所覆盖的地点进行了监测。 11个区和城市。 66个县(市,区)。根据公布的“七五”背景值调查数据,“七五”背景值调查将增加土壤中常规重金属元素的背景值约30年,这是一个微小的变化, A层中最大的变化。对于砷(64.4%),B层的最大变化是砷(45.6%),C层的最大变化是镉(66.7%)。表面土壤中常规元素从高到低的变化程度为:砷>镉>铬>铅>镍>锌>铜>汞。
生态环境,2017年(卫星遥感图片一年后),全省生态环境指数值为76.81,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在全省100个县(市,区)中,55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0.5%; 39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9.3%,六个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平均,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