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瑞昌市一位用户的投诉称,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使用新空调后,房屋发生大火,损失惨重。他认为这是空调的一个问题,但这种说法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毫无结果。
新空调使用第二天,家中就发火灾
7月29日,瑞昌市民曹先生在家电维修部门购买了一台中国松下35G(松宝)空调。安装完毕后,湖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准备在第二天中午享受夏日清凉。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曹先生的家用空调挂机卧室熄火了。虽然火灾得到了及时保存,但室内吊钩和家具仍然被烧毁,损失很大。
从曹先生提供的《瑞昌市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阜阳晚报的记者看到,火灾面积约30平方米,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空调和家具的内容被烧毁。曹先生提供的房间里的火灾痕迹的照片显示,房间的窗户是敞开的,内墙是关闭的,地面充满了垃圾,这是非常凌乱的。
记者注意到,曹先生购买凭证上的日期是7月29日,火灾发生的日期是7月30日11:30。与此同时,《火灾事故认定书》上显示的火灾位置位于空中 - 卧室西南角的空调。火灾原因可以消除因火灾,无意中着火,飞火和雷击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它不排除空调及其电路。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根据消防发布的火灾事故证明,曹先生认为,火灾的罪魁祸首是中国松下35G(松宝)空调。他立即向售卖空调的维修部负责人报告了情况。维修部门还表示将处理此事并迅速通知售后部门介入调查。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索赔仍然被推卸。
用户索赔,售方称需提供致灾证据
由于曹先生购买了这台空调,它不是一家大型家电卖场,而维修部负责人徐先生表示,虽然他的维修部门主要从事家电维修和经营,但业务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包括空调销售。曹先生的空调被亲戚买走了。
根据曹先生提供的资料,记者与空调销售部营销部的冯姓经理取得了联系。冯的电话铃声是“南昌红旗家电珠海中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西制造商联盟(和谐)。他介绍说,这台空调的质量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售后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找到空调引起火灾的直接证据。冯经理还表示,除非客户曹先生能提供直接证据,否则保险公司将支付赔偿金。当记者询问是否应该由卖方的售后服务部门完成对直接证据的调查时,对方直接挂断电话,然后多次通话都没有接听。
先生。曹告诉记者,和荔波,因为对方一直承诺认真对待此事,所以他没有向市场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将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以保护他的合法权益。
(周学军,记者谢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