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王美玲)瑞昌市公安局自觉将看守所的司法和社会矛盾纳入“大调解”社会制度,并融入日常工作中。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建立了社会联动机制,对被拘留者所涉及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进行教育和指导,真正相互沟通,解决纠纷。案件得到解决,社会稳定得以维持。
据了解,瑞昌市公安局坚持对被拘留者进行深入的政策,法律制度和道德教育,加大心理咨询和护理力度,促使被拘留者犯错误,承认错误,并纠正错误。该局的警察首先为被拘留者做了思想工作,让他们放下心理负担,并针对《民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对关键矛盾进行个别对话教育,及时解决问题,找到矛盾纠纷调查的切入点。
解决矛盾不能脱离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与合作。该局积极推动拘留中心的教育社会化,引入社会力量和资源,使其成为矛盾的重要依赖和辅助力量。积极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民政部门,信访部门,案件处理单位,被拘留者单位,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沟通,建立矛盾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合作。我们将聘请社会监督员为各方参与和共同管理冲突建立一个矛盾的解决机制;对于重大难点的矛盾和纠纷,我们将采取综合措施,并与其他部门进行适当的调解。
仅在今年,瑞昌市公安局就被拘留者发起了100多起矛盾调解员,其中包括24起涉及经济纠纷的司法冲突。该市的公安拘留所也连续六起案件。这一年被评为国家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