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省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全省森林覆盖率20.50%,与周边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17年3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永久性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人类生存、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为主要目的,依法划定需要长期保护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根据统计,我省现有林地面积为11838.35万亩,森林面积为4816.35万亩。其中,5600万亩被划定为永久性生态林的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以吕梁山脉为主的黄河流域和以太行山为主的海河流域,这是山西人民最大的生存资本。正是这些生态公益林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绿色奇迹,风沙天气逐年减弱,沙尘暴从上世纪90年代每年约14次,减少到2005年的10次,2010年以后基本没有大的沙尘暴,巩固了我省华北水塔、京津冀生态屏障的重要地位。
笔者认为,保护山西的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就是在保护山西的生态命脉,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如今,我省正式划定并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在全国尚属首例,其依法确立了山西森林生态底线,建立起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对巩固我省森林生态建设成绩,维护我省生态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任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