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腾冲职教园区现代农业系畜牧兽医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通过综合评估选择性价比及服务最优的投标人,欢迎国内各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腾冲职教园区现代农业系畜牧兽医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2采购预算金额:¥3350742.00元。
2.3供货地点:腾冲市境内(具体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均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5供货期限:6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6验收要求:所有供货材料一律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所提供所有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凡验收不合格材料一律不予进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投标人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任意连续3年(2014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厂家(成立不足3年)提供1年或以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企业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
3.3提供近三年企业2015年至2017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的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农业系设施设备或畜牧类设施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指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成果资料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4信誉要求及履约情况: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并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网页截屏材料);2、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上无失信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屏材料;
3.5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供应商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