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4.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5.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6.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以及机关党委。
国家铁路局所属单位14个:
1.行政单位7个,包括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2.事业单位7个,包括国家铁路局信息中心、国家铁路局安全技术中心、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国家铁路局市场监测评价中心、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国家铁路局机关服务中心。
三、预算机构组成
国家铁路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及所属14个单位。纳入国家铁路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第二部分 国家铁路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铁路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17年国家铁路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252.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87.46万元,上年结转9,165.21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1,39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09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7.93万元。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国家铁路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87.4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35.23万元,增长1.10%。其中:
(一)外交支出828.5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98.50万元,增长31.51%。主要是进一步拓展铁路多边及双边国际合作交流。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7.11万元,增长18.21%。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多。
(四)交通运输支出37,402.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90.38万元,下降1.03%。主要是统筹使用结转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1,680.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00.00万元,增长55.56%。主要是随着住房档案核定工作推进,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人数增加。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国家铁路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6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8.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78.7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16.0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住房保障经费增加。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国家铁路局“三公”经费预算662.5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2.70万元,下降3.31%。其中,出国(境)费308.5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49.7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4.30万元,比2016年减少22.70万元,下降10%,主要是国内接待工作减少。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国家铁路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六、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