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准则,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积极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夯实工作基础
(一)全局高度重视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纲要》颁布以后,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实质,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2016年初,局普法工作会议对全局学习《纲要》进行专门部署,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落实《纲要》精神和各项要求。
(二)制定实施方案
为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我局及时启动《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制定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42项主要任务,并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成果要求。《实施方案》经局务会审议后在全系统印发实施。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书记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完善法治联络员工作机制,建立起一支80余人的法治联络员队伍。2016年,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由条法司牵头,局机关党委、纪委和各综合管理部门指定骨干人员参与,具体研究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四)加强理论研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先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基本法、新业态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基础性课题研究,在软科学研究项目选题立项时注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内容,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理论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能
(一)完善宏观管理
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正式启动。二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纳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总体完成。三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协调机制取得重大突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升格为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8个扩大为31个。此外,组织制定《2016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编制《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等重要政策文件。
2016年,三种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346.5万件,同比增长23.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为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发明专利审结67.5万件,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22个月。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超过4万件。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审理专利无效案件4100件,同比增长12%。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达到4.9万件,同比增长36.5%。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达436亿元,在质押专利项目融资金额达到1045亿元。各类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首期募集资金42.8亿元。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达到1.8万家,涌现出一大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底前,我局已就“专利代理人资格认定”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以及“专利申请受理和审批”行政确认事项中的子项“向外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等3项审批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并在局政府网站公开。围绕取消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初审这两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我局先后发布相关公告和通知,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强化后续监管,做好工作衔接,将取消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同时我局加强专利代理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制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就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积极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开的要求,完善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专栏,及时公布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办事流程和相关表格,并实时公布专利代理机构名录和专利代理人名单。印发并实施《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做到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零超时”,流程、服务规范化。
(三)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创新本领域的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