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13年2月,国家出台《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发展改革方案》)。几年之内,为何针对嘉善县连续出台两个方案?两个方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何才能把方案落到实处?带着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从《建设方案》到《发展改革方案》的编制背景。
【答】:“郡县治,天下安。”县域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同时,县域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线阵地。县域抓实抓好了,全局发展就会有坚实的基础。
建设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是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2013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批复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明确示范点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努力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国提供示范。
《建设方案》印发实施以来,经过3年多的努力,嘉善示范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产业转型、城乡统筹、开放合作、民生幸福上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可看、可学的宝贵经验,为将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实施《发展改革方案》,对于科学指导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问】:为什么《建设方案》实施三年后,又要制定《发展改革方案》?
【答】:“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嘉善示范点建设面临新的形势、肩负新的使命。为评估嘉善示范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制定新的发展改革目标,争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绩,2016年有关方面组织了对《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并提出了修编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委会同浙江省等方面共同研究编制了《发展改革方案》,并报国务院审定后印发实施。编制《发展改革方案》,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县域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发展路径。编制《发展改革方案》,将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县域发展中,进一步提升了嘉善示范点建设内涵。抓好嘉善示范点的发展改革工作,能够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激发全国县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县域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打造县域治理新模式。《发展改革方案》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深化改革上,进一步支持嘉善示范点先行先试,率先在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上破解难题、开辟路径、提供示范。
三是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的需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县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没有县域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进一步总结嘉善示范点经验,制定新的发展改革目标,使嘉善切实担负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取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县。
【问】:《发展改革方案》对嘉善示范点建设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答】:《发展改革方案》是《建设方案》的升级版,主要包括现实基础、总体要求、建成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建成城乡统筹先行区、建成生态文明样板区、建成开放合作先导区、建成民生幸福新家园、组织保障八个方面的内容。《发展改革方案》明确了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和示范方向。《发展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把嘉善建设成为全面小康标杆县和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点,并在践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国县域科学发展积累更多经验、提供更好示范。